关于在招投标领域推广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的通告
为进一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全领域应用,减少企业反复提交材料、简化招投标手续、提高企业参加投标活动便利度,现对招投标活动中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企业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县(市、区)分中心进行投标、交易时均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可通过手机电子营业执照APP下载全国统一标准的电子营业执照,并将下载后的电子营业执照上传至企业诚信库基本信息中。如需存档,也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APP进行打印。评标专家评标时,依据企业电子投标文件同步诚信库中的电子营业执照等信息进行评审。
特此通告。
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