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住建局负责人对《德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试行办法》进行解读。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管理过程中的资金问题是群众最关心的。我市明确“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所需建设、运行、维护等费用,由业主共同出资、自行筹集,分摊比例协商确定,这是一个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实事,也符合逻辑。为鼓励和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顺利实施,财政将对符合条件的加装电梯项目给予适当补贴,中心城区每部电梯财政补贴10万元,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共同承担。其他县(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贴资金额度自行确定,并由县级财政自行承担。此外,我市还明确了加装电梯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按相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出资加装电梯,公积金部门已经出台了落实的办法。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探索代建租用等方式加装电梯,希望有意向的企业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