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表彰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先进集体的决定》,授予200个基层检察院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授予50个单位第七届“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200个,其中,山东10个: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检察院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检察院
滕州市人民检察院
龙口市人民检察院
诸城市人民检察院
宁阳县人民检察院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
武城县人民检察院
阳谷县人民检察院
第七届“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50个,其中,山东2个:
潍坊市人民检察院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