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全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愿检尽检”采样点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领导小组(指挥部):
根据省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鲁指办发〔2022〕91号)和市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相关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各县市区按照“科学布局、方便群众”的要求,网格化布局“愿检尽检”核酸采样点,截至4月24日,各县市区共设置“愿检尽检”核酸采样点188个,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请各县市区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并在高德、百度等地图APP上标注,以方便群众就近、就便采样。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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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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