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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奏嘛新闻  日期:2023-03-17 10: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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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德州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3月上旬督办案件办理情况。


交办事项

  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街道办事处贾庄村村民武吉禄自2018年开始将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泥浆等倾倒在贾庄村拆迁后旧址上,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调查处理情况


  经德城区调查,现场地表覆盖有渣土、废旧混凝土、碎砖块等建筑垃圾,主要分布在贾庄拆迁区域的三个片区,未发现泥浆、粪便、生活垃圾等废弃物。调取证据视频中两个车辆的信息后,工作人员于2月16日下午约谈了涉案车辆驾驶司机(鲁NV92L6、鲁NF72J0),制作调查笔录,并于2月17日对贾庄社区居民武吉禄开展询问调查。经核实,贾庄社区居民武吉禄、鲁NF72J0车辆驾驶司机存在向德城区贾庄村旧址倾倒、堆放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确定违法倾倒的垃圾数量约为40立方米。德城区综合执法局已责令当事人武吉禄将其倾倒的部分建筑垃圾依法依规清理完毕,剩余部分由天衢街道办事处责令贾庄社区依法依规进行清理,现已全部清理完成。下一步,德城区将继续多渠道收集案件证据,加快案件办理进度,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加强辖区周边环境巡逻力度,加强社区(村居)内部区域的巡逻巡查,一经发现偷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立即制止,并依法依规处理。


交办事项

  德州市乐陵市胡家乡千顷张村村东村主任向田地内倾倒大量的污水,污染环境。




调查处理情况


  经乐陵市调查,反映的田地为乐陵市千顷张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承包的集体用地,主要用来种植冬瓜等农作物。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371481MA3UBRFU4C,法定代表人:张新东,该合作社于2020年11月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地共计270.62亩。经现场执法人员核查,与当事人了解情况,承包地土壤土质差,农作物不宜生长。为了改善土壤质量,合作社在2023年1月与乐陵市勇擢建筑劳动有限公司签订沼液利用协议书,进行土壤增肥工作,需要改良的土地共计10亩,大约需要沼液合计230吨左右。反映的承包地倾倒的“污水”就是沼液。沼液来自于乐陵市大孙乡嘉立荷(山东)牧业有限公司(该公司环评已注明沼液经发酵后进入沼液贮存池做为液体有机肥进行还田,年使用量不得超过24吨/亩)。2023年2月该合作社运来大约200吨沼液,进行施肥作业。乐陵市相关部门要求千顷张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利将覆盖沼液的土壤进行翻耕,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在使用沼液作为有机肥使用时要严格控制总量,不得超过相关要求。下一步,德州市生态环境局乐陵分局、胡家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区域巡查力度,确保相关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交办事项

  德州市德城区黄河涯镇后李村,村东北角的农田内填埋了大量垃圾,污染环境。




调查处理情况


  经黄河涯镇政府工作人员调查走访,并对村东北农田周边约15亩土地进行现场查看,未发现倾倒垃圾现象,村东北角存在京台高速公路德州(鲁冀界)至齐河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自然资源部于2021年4月22日批复)。目前,该地块地表已经硬化,现场没有发现垃圾填埋现象。德城区已责成黄河涯镇要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杜绝垃圾乱倒乱埋情况发生。



交办事项

  德州市乐陵市黄夹镇梁锥村,梁锥村桥南100米路东,木材加工厂噪音、粉尘污染严重。





调查处理情况


  经乐陵市调查,该厂为三和木材加工厂,位于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黄夹镇希森新村(希森三和集团院内)。木材加工点300米内无居民居住区及其他敏感点,企业未办理营业执照,以收购木材为主,进行粉碎等处理后外售造纸厂作为原料。该项目属于木材加工行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要求,无须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备案相关手续。因收购的木材均为刚砍伐的新鲜树木,含水率较高,切割及粉碎过程有少量粉尘及噪音产生。针对三和木材加工厂实际经营中存在噪声及粉尘相关问题,乐陵市相关部门对该加厂不同工艺存在问题提出如下整改要求:1.调整加工作业时间,不得在休息时段进行切割、碎屑等产生噪声的活动。2.针对装车过程中产生少量粉尘的问题,采购雾炮等设施,装车过程中雾炮开启减少粉尘排放。



交办事项

  德州市武城县老城镇饮马庄村,村东玉米加工厂粉尘污染严重。





调查处理情况


  经武城县调查,反映的方军粮食收购点位于老城镇饮马庄村东侧幸福路西侧,经营者为:徐方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1428MA3P8Q907A,经营范围:粮食收购。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时,该收购点正在进行粮食装车,现场安装有一台脱粒机、一台传输机和两台布袋除尘器,其中脱粒机和传输机均已进行密闭处理。密闭的脱粒机和传输机会大大降低粮食脱粒时产生的粉尘,同时布袋除尘器也在进行降尘处理,未发现存在粉尘污染现象。下一步,武城县将持续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加大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为全县人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交办事项

  德州市乐陵市铁营镇循环经济工业园澜川化工,北车间西门危废随处堆放。




调查处理情况


  经乐陵市调查,该公司为乐陵市澜川化工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31日取得《关于乐陵市澜川化工有限公司1000吨年氯化EV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乐环办字[2016]4号)。因土地指标原因,项目于2021年1月建设完成,2021年7月27日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西北侧仓库车间内堆放有废包装袋、次品料、吨桶内装有碱液和一些塑料托盘等物品,堆放区域划分不清,现场混乱。1、生产原料包装袋:生产过程中倒下来的包装袋暂存于西北侧仓库,用于盛装成品,多余的包装袋外售。2、次品料:生产过程中造粒工段开停机时产生的次品料,暂存于西北侧仓库,集中返回生产系统重新加工成产品。3、碱液:生产过程中部分氯仿回收于真空水罐内,为防止氯仿挥发,上部覆盖碱液,放出的碱液存放于塑料吨桶内,暂存于西北侧仓库,根据生产需要补充回系统。该企业并不存在危废随处堆放现象,但西北侧仓库车间内存在一般固废和生产用辅助原材料存放区域划分不清,现场混乱。针对材料存放区域划分不清,现场混乱问题,已要求该企业:(1)对仓库车间内存放的物品进行分区域存放;(2)在物品存放区域张贴(书写)存放物品名称或挂指示牌明示。现已整改完成。下一步,乐陵市将加强对该企业巡查力度,确保相关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交办事项

  德州市宁津县张大庄镇高桥村村南,广明木器厂,粉尘污染,噪声扰民。





调查处理情况


  经宁津县调查,张大庄镇高桥村村南确有一家木器厂,为广明木器厂。该木器厂建设在居民区内,其白茬加工项目未办理相关的环保手续,未配套安装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时,有9个工人正在生产,木料切割和打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未经收集治理直接排放。因经营者宋广明已放弃整改提升,宁津县要求其于2月26日前自行将生产设备及原料全部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下一步,张大庄镇政府将做好后督查,严防死灰复燃。


(德州市广播电视台奏嘛新闻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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