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二维码

下载“奏嘛新闻”APP

来源:奏嘛新闻  日期:2023-05-07 11:05:45
字号+
字号-


      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司法权威,严厉制裁和打击“失信被执行人”,有效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乐陵市人民法院决定对以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依法予以曝光、罚款。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通过电话方式向乐陵市人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举报电话:0534-6808110)。


图片

姓名:芦猛猛

性别:男

身份证号:371481********0614

家庭住址:山东省乐陵市郭家街道办事处田卯村85号

执行案号:(2023)鲁1481执恢174号

执行标的额:43891.5元


图片

姓名:王超奎

性别:男

身份证号:371481********6035

家庭住址:山东省乐陵市郑店镇郑店西街村

执行案号:(2023)鲁1481执477号

执行标的额:19643.5元


图片

姓名:候立明

性别:男

身份证号:371481********7513

家庭住址:山东省乐陵市寨头堡乡堤口杜村104号

执行案号:(2023)鲁1481执恢168号

执行标的额:12657.5元


图片
姓名:张承红

性别:女

身份证号:371481********1824

家庭住址:山东省乐陵市朱集镇杩头苏村147号

执行案号:(2023)鲁1481执232号

执行标的额:60000元


图片

姓名:宋华虎

性别:男

身份证号:371481********0991

家庭住址:山东省乐陵市朱集镇李胡马村

执行案号:(2023)鲁1481执恢198号

执行标的额:20487元


图片

姓名:刘东河

性别:男

身份证号:3724********1215

家庭住址:山东省乐陵市朱集镇后任寨村

执行案号:(2023)鲁1481执恢68号

执行标的额:5025元


图片

姓名:刘光辉

性别:男

身份证号:371481********7519

家庭住址:山东省乐陵市市中街道龙啸渤海城小区2号楼2单元701室

执行案号:(2023)鲁1481执459号

执行标的额:56175元


图片

姓名:刘均

性别:男

身份证号:511324********1156

家庭住址:四川省仪陇县土门镇雁家坝村七组15号

执行案号:(2023)鲁1481执299号

执行标的额:18939元


图片

姓名:张猛

性别:男

身份证号:371481********4513

家庭住址:山东省乐陵市孔镇镇西郭桥村160号

执行案号:(2023)鲁1481执99号

执行标的额:12978元


图片

姓名:张瑞

性别:男

身份证号:371481********3612

家庭住址:山东省乐陵市丁坞镇辛庄村30号

执行案号:(2023)鲁1481执恢70号

执行标的额:16800元




特别声明

1、本次曝光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该条内容为: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2、本次所曝光的人员为2023年5月5日16时30分之前尚未履行义务或未完全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

3、以上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如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内容有异议,可向本院书面申请更正。联系方式0534-6808110。

4、任何公民、组织不得将以上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用于非法目的和不正当用途。非法使用该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因执行案件数量庞大,我院目前的曝光名单是按时间顺序进行筛选曝光的。如果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转移、隐秘财产、高消费等恶性现象)想要提前曝光该被执行人的,可以向承办法官申请提前曝光。

6、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现我院依法将以上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进行高消费(包括禁止乘坐飞机、高铁;购买不动产;在娱乐休闲场所进行高消费;旅游、度假等)同时对被执行人以上被执行人已采取布控措施。并积极呼吁所有群众如有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等相关信息可向本院执行局进行实名、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0534-6808110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奏嘛新闻)”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单位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②鉴于本网发布的部分图文、视频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著作权人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单位将及时处理。(电话:0534-2611110)

奏嘛 APP

更多精彩!扫码下载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