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下半年征兵工作已经开始
男兵2025年12月5日起开始报名
女兵2026年7月1日起开始报名
8月10日24时报名截止
征集对象
下半年征兵重点征集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
男青年: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大学毕业生入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也应当征集。
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毕业生及在校生。
(一)年龄条件
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年满18至22周岁(2004年1月1日一2008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2002年1月1日一2008年12月31日出生);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2000年1月1日一2008年12月31日出生)。
女兵:普通高中毕业生和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4年1月1日一2008年12月31日出生);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2000年1月1日一2008年12月31日出生)。
(二)身体条件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男性:17.5≤BM<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女性:17≤BMI<24,合格。(BMI=体重(公斤)÷身高(米)的平方)。
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外合格。条件兵另行规定。
文身: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者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其它: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类疾病。
具体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三)政治考核
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执行。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应当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为抵抗侵略、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征兵政治考核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征公民的基本信息、主要经历、家庭主要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征集办法
应征青年可登录“中国征兵网”进入“应征报名”后,按流程操作进行网上报名,并真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报名成功后,根据所在乡镇(街道)武装部或者学校武装部指引,在中国征兵网点击“初检初核”,选择医院进行初检。
大学生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交应征地乡镇街道武装部或高校武装部。
应征入伍的基本程序:
1.兵役登记。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在当年10月31日之前,登录“中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以往已经参加过兵役登记的可直接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在“中国征兵网”进行网上报名,完善婚姻、学历、学业、职业资格、联系电话(本人手机号、家庭手机号)、经常居住地等个人信息。
3.初检初核。义务兵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并成功提交后,点击我的进度里的“初检初核”,选择初检医院。军地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的现实表现、身体、病史等情况进行初检初核。乡镇(街道)武装部或高校征兵工作站从初检初核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预征对象。
4.体检政考。根据县(市、区)兵役机关通知参加体检和政考。下半年体检时间为8月上旬,具体体检时间以当地兵役机关通知为准。
5.役前教育。对预定新兵组织不少于7天的役前教育,役前教育期间发现思想不稳定,身体隐性疾病、训练成绩不合格等问题的,将予以淘汰。
6.审定新兵。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召开定兵会议,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审定新兵办法》通过役前教育的人员进行定兵,确定入伍去向。
7.张榜公示。县级征兵办公室应当及时向社会公示拟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8.批准入伍。公示后,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和部队被装。应征青年凭《入伍通知书》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
一、政治上受尊崇
新颁布的《国防法》规定:“国家和社会尊重、优待军人,保障军人的地位和合法权益,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二、经济上有获得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2.义务兵服役期间享受津贴补助。
3.对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士兵,享受国家提供的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政策。
三、升学就业上有保障
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3.专科学历学生参军退役并完成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成人本科。
4.国家资助学费。
5.选取军士、提干。
6.免修军事技能。
退役安置工作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军士服现役满12年;
(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至8级残疾等级的;
(4)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
中级以上军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
(1)年满55周岁的;
(2)服现役满30年的;
(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
(4)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退休的退役军士,其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逐月领取退役金
退役时担任军士满16年,服役满18年或晋升(授予)一级上士以上军衔后在本衔级服役满6年且服役累计满14年的,由本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以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按照规定逐月发放退役金,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等养老保险待遇,并继续保留一定比例退役金发放终身。
我市在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方面优惠政策
(1)在我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中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有关职位招录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专武干部招录时,重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
(2)从我市入伍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后(或退役后回原学校复学毕业后)2年内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办法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执行。招聘数量按照不低于上年度退役大学生士兵总量的10%或当年事业单位综合类招聘岗位的10%确定。
退役士兵就业扶持
(1)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企业,3年内按企业实际新接收安置退役士兵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2)高校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3)国家实施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落实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和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咨询、举报电话
单 位 | 征兵咨询电话 | 廉洁征兵监督电话 |
德州市征兵办 | 0534-8876022 | 18888206782 |
德城区征兵办 | 0534-2622202 | 15553411998 |
陵城区征兵办 | 0534-8285614 | 16688093067 |
禹城市征兵办 | 0534-7366161 | 16688087067 |
乐陵市征兵办 | 0534-6221715 | 19553467896 |
宁津县征兵办 | 0534-5221039 | 15905343337 |
齐河县征兵办 | 0534-5321341 | 18853469877 |
临邑县征兵办 | 0534-4366325 | 18853458730 |
平原县征兵办 | 0534-4211093 | 18865703338 |
武城县征兵办 | 0534-6211041 | 18763916160 |
夏津县征兵办 | 0534-3218641 | 17852516060 |
庆云县征兵办 | 0534-3321345 | 17667362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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