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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津融媒   日期:2022-01-14 15: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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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3号)

宁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月14日任命:

张和田同志为宁津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第34号)

宁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根据宁津县人民政府县长王成的提名,于2022年1月14日决定任命:

邴付良同志为宁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宁津县公安局局长;

李宝春同志为宁津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闫云军同志为宁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许辉同志的宁津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辛金锋同志的宁津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第35号)

宁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根据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2年1月14日任命:

刘汉章同志为宁津县宁城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刘俊江同志为宁津县津城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于功锋同志为宁津县宁城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

曹晓东同志为宁津县津城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

免去:

王军辉同志的宁津县宁城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闫云军同志的宁津县津城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第36号)

宁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根据宁津县人民法院院长任运通的提请,于2022年1月14日任命:

邢立真同志为宁津县人民法院保店镇法庭庭长;

丁华生同志为宁津县人民法院大柳镇法庭庭长;

张 勇同志为宁津县人民法院柴胡店镇法庭庭长。

免去:

李志勇同志的宁津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刘庆峰的宁津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邢立真同志的宁津县人民法院柴胡店镇法庭庭长职务;

丁华生同志的宁津县人民法院保店镇法庭庭长职务;

张 勇同志的宁津县人民法院大柳镇法庭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宁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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